招聘27人18个岗位
上海政法学院是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政法类高校。学校已构建了覆盖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同时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等平台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培训与智库服务。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与学校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共筑上政发展新征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6年计划招录专任教师22人、专职辅导员5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师德高尚、品行端正。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以及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3.专任教师岗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岗位有特殊备注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辅导员岗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除岗位中特殊备注外,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应聘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5.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6.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用工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用人方式一般为劳动合同制,特别优秀者经学校综合考评后,在符合上海市入编条件的前提下可纳入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岗位用人方式为劳动合同制。
2.采取劳动合同制用人方式的岗位,其相关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四、招聘流程
(一)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所有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employ.shupl.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