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夏津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山东-德州市-夏津县-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中国共产党夏津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6年夏津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2026年夏津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0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5 09:00-2026/7/21 16:00
缴费时间
2026/7/17 11:00-2026/7/23 16:00
准考证打印
2026/8/4 09:00-2026/8/6 21:00
笔试时间
2026/8/6 09:00-2026/8/6 11:00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4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26年夏津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业务能力。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应于2026年7月15日前取得(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

(四)限夏津县户籍(含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具有夏津县户籍),户籍落户时间应于2026年7月15日前取得。

(五)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六)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录用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现役军人。

6.已在夏津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9.违反信访有关条例,组织参与“法轮功”,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人员。有损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侵吞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适宜录用为社区工作者人员。

(九)为贯彻落实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吸引专业社工人才的政策精神,对符合岗位3报考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简化招聘程序,免予笔试,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三、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推动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志愿互助等服务。

(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居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动走访、联系居民,认真听取、积极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依规协助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

(六)完成党委、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9:00—7月21日16:00。

2.查询时间:2026年7月15日11:00—7月22日16:00。

3.报名网址:http://www.xiajin.gov.cn/(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7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7月15日11:00—7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7月17日11:00—7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6年8月4日9:00—8月6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将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计划可统筹用于其他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2026年夏津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报名网址打印)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签名摁手印。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应届生身份报名,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可暂时提供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4.非夏津县户籍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户口簿及本人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6年8月6日9:00—11:00。

2.笔试内容:笔试为综合类考试,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案例分析。

笔试成绩及时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岗位匹配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2.面试每人备考5分钟、面试答题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4.面试费每人70元。

(三)加分情形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总成绩进行加分,加分项如下: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总成绩中进行加分,其中,高级加3分,中级加2分,初级加1分。如取得多项证书,按最高加分项计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可重复计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准确的,不予加分。加分材料包括:《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书》(附件4)。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40%、60%的比例(报考岗位3的人员只按面试成绩计算),再加上加分成绩,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笔试及面试成绩中不计入加分,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面试、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及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者,采取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学历层次高者、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一)考察

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出具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措施》(鲁社发〔2024〕42号)文件规定,公示期满,根据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由聘用单位实行日常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被聘用人员续聘解聘、奖励惩戒和调整岗位等的重要依据。

薪酬标准根据社区工作者薪酬有关要求执行。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通过夏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

1.2026年夏津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

2.诚信承诺书.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4.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书.docx

中共夏津县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夏津县委组织部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3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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