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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宁津县人民医院招聘派遣制护理人员简章
2026年宁津县人民医院招聘派遣制护理人员简章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30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3 09:00-2026/7/18 16:00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护理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计划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资格等各项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

1.具备较强医患沟通能力、服务意识与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医院管理。

2.2026应届毕业生需通过2026年护士资格考试;往届毕业生须持有有效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

3.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


三、

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入口在德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名考生自行关注公告信息。

报名网址:

https://system.zhaokaocn.com:42389/examinee/njyy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9:00-2026年7月18日16:00,查询时间:2026年7月13日11:00-2026年7月19日16:00。

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6年7月18日16:00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在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四、

考试流程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以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应由本人办理,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个人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提供授权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审查时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审核结果以现场通知为准。

(三)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

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

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与德州德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由第三方公司负责调换符合条件人员。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派遣单位协同管理,其中用人单位负责其日常管理与工作考核。


七、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及录取通知将通过公众号、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4-2385703,0534-2385713

监督电话:

0534—523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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