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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攀枝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6年攀枝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公务员遴选招考

招聘若干人1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0 -2026/7/16 20:00
准考证打印
2026/7/23 -2026/7/24
笔试时间
2026/7/25 -2026/7/25

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发布):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职位详情见《2026年攀枝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攀枝花市内各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攀枝花市内各县(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为38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7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6年7月10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选调生有驻村要求的,未按规定完成相应驻村工作年限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工作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8)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7月16日8:00(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认真阅读《报考提示》后,填写《2026年攀枝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遴选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公开遴选+姓名)。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并纳入诚信库进行管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8:00。各遴选单位将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报考者。若报考者在资格初审截止日期前未接到初审结果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各遴选单位。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者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26年7月23日至7月24日登录报考者报名邮箱查收准考证并自行打印,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被取消遴选计划的职位,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可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将于8月下旬在攀西人才网发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遴选单位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遴选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各遴选单位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报考者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实干实绩评价

报考者按要求填报准备实干实绩报告表(模板届时由遴选单位提供)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遴选单位。考生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遴选资格并实施禁考措施,同时追究参与作假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项15分,表彰奖励项25分,通报表扬项10分,工作实绩项50分。遴选单位按照《攀枝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则》明确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关要求,组建评分组开展实干实绩评价工作,采取调阅资料、向进入面试人员及工作单位核实了解等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评价,完成后将评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各遴选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七)差额考察

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干实绩评价得分×10%。各遴选单位于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报考者(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遴选计划规定比例(3:1)的职位,各遴选单位可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程序。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各遴选单位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重点对考生实干实绩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查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

进入考察后,各考察对象排名不分先后。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八)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遴选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出现的缺额,各遴选单位可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九)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时间为2个月,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内,顶岗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因试用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各遴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十)讨论决定

各遴选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一)公示和任职

各遴选单位对拟任职人员在攀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二)任职培训

遴选公务员在任职前应接受单位开展的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攀枝花市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市直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遴选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新岗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812-510185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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