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5个岗位
蓬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优化蓬溪县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聚集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蓬溪县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10名,其中:融资财务人员4名,工程人员3名,给排水工作人员1名,食品安全员1名,贸易专员1名。
招聘对象
2026年度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2024年度和2025年度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毕业生。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回避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组织体检——考察与政审——确定人选——聘前公示——试用与聘用
薪酬待遇
按照聘用单位岗位确定薪级待遇,今后根据企业发展调整。
其他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人事纪律规定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由蓬溪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蓬溪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刘女士0825-541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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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请点击下方蓝字“阅读原文”
来源:蓬溪县人民政府
校核:刘蕾
编辑: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