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农旅集团招聘公告-四川-雅安市-国企-2026-国央企正式-芦山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芦山县农旅集团招聘公告
芦山县农旅集团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6 -2026/7/13

芦山县农业和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管公司芦山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式工作人员。


一、名额及职位条件

企业名称

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

报考资格条件

备注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报考条件

芦山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综合部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应届毕业生

包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2024年、2025年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性格乐观、心理素质好、团队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二)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含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

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通过第三方平台雅安市国峰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www.yalwgs.com)初步审核并确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6日-7月13日。


四、报名材料

1.手机端报名(初审费用10元):请考生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雅安市国峰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进入“信息发布→在线报名”,上传身份证正面、毕业证及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证明及其他岗位设置所需证明材料、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此后请及时关注初审情形。报名时,应聘者要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如未上传所需资料、模糊或不完整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所产生的报名费用不退。

2.考试缴费:初审通过的考生,请进入【雅安市国峰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在线报名”-“我的报名”-“选择报考职位”-“缴纳考试费”(考试费用80元)。初审未通过的请重新报名或放弃;初审通过而未缴考试费用者视为放弃参考。


五、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员工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工作由农旅集团公司委托雅安市国峰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笔试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和心理素质,占总成绩的50%(心理素质成绩不计入总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原则上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综合知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综合知识低于65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下拉至最后关注本网后续通知。

(二)面试:由农旅集团公司统一组织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详见《面试通知书》。因应聘人员未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按满分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5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合适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七、考试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数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九、考察

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生德、能、勤、绩、廉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了解并综合考评,并对其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实确认。


十、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芦山县农业和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备案。聘用工作原则上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拟聘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按芦山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此次招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工资80%计发。


十三、其他事项

1.全程由农旅集团公司纪检办监督指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详细事宜以招考公告为准。请通过初审的考生随时将本公告下拉至最后查看后续通知。

4.未尽事宜,由芦山县农业和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835-6520896。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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