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监管辅助人员、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笔试(安全监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劳务派遣制安全监管辅助人员2名,其中1名安全监管辅助人员工作地点在岳池县,另1名安全监管辅助人员工作地点在广安区。
(二)劳务派遣制应急救援队员17名(限男性),主要从事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社会救助、应急值守、设备维护,兼职救援车辆驾驶、无人机操作、宣传、财务、厨师等工作。
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则按实际报名人数2:1的比例确定招聘名额。
三、招聘条件
(一)安全监管辅助人员(2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安全监管辅助工作,具备良好政治、心理素质,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的)。
岳池县工作岗位:不限专业。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经历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的)。
广安区工作岗位:大专应具有新闻传播大类、文秘类专业,本科应具有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的)。
3.户籍不限。
4.五官端正,无色盲、高血压、心脏病、肺结核等病症史、无纹身,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急救援队员(17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