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27 08:00-2026/4/15 18:00


为进一步提升全州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2026年,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名(只限男性),具体解释由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招录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4.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8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之间);


5.具有海北州户籍(含持有本州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6.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8.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参加非法组织、重大交通事故和其他不良记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实施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制发准考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海北州常住人口中招聘,不得跨州报考(非本州户籍人员需提供本州居住证)。在招聘各个环节中,不遵守现场秩序者,在工作人员多次提醒、劝说下,仍不听劝阻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一)现场报名


招聘对象自行下载填写《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签字部分手写。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地(常住地)所在消防救援队伍报名(各地报名地址详见附件3)。


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8时至2026年4月15日18时(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1.必备材料


①《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本州居住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④证件照6张(1寸蓝底或白底);


2.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⑤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⑥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


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组织填报《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招聘对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现场由工作人员书面告知招聘对象正式聘用后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和非正常离职相关规定(附件4《招聘知情书》),由招聘对象签字确认,并现场制发准考证(附件5),拒不签字者,取消报名资格。在招聘各个环节均须携带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6),组织招聘对象进行测试。其中,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不设最高分值上限,设最低分值,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实行等次评定,任一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心理测试


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在海北州第一人民医院开展体格检查。经考核批准聘用的招聘对象,持发票可报销体检费用,未聘用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州招聘办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州招聘办会同承检医院研究后,符合复检条件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招聘对象自行承担。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格检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政治考察


参照公务员政治考察要求进行。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七)面试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由州招聘办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及交流沟通能力。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聘用及入职培训


1.公示。在各考核项目均合格人员中,根据个人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北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并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直接聘用、优先聘用原则。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持有B2(含)以上等级驾驶证人员,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役期满的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上述条件及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的单项用时进行排名,用时少者排名靠前。


2.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入职培训。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参加入职培训,培训期(试用期)6个月,由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经培训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投入执勤备战。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的,根据公示的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依次补聘,补聘期为1个月。入职培训1个月内,开展体格检查复查与政治考察复审,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复审复查合格的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入职培训期间,经个人申请退出、聘用单位审批同意的,按照有关规定退缴相关费用,取消今后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资格。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合格后按《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按岗分级管理,按照岗位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在本级各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符合新一级岗位等级晋升要求后,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同时,依据《专职消防员服装穿着和标志服饰缀钉规范》要求施行服装及标志服饰规范化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原则上每月安排调休8天。按照《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试用期发放初级基本工资。聘用后按规定缴纳“六险一金”,增发岗位补贴、艰苦地区工作补贴、消防救援执勤补贴,按照年度增资计划,逐年上涨。按季节、气候等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统一制发工作证件。在文旅、交通、医疗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的优抚优待政策。



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本次招聘不设定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测试辅导班和培训班。在招聘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未与任何劳务派遣公司、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荐。海北州消防救援支队及时受理相关举报,联系电话:0970-864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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