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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赤峰市松山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
2026年赤峰市松山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7 09:00-2026/7/17 17:00

根据《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赤党发〔202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26〕36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赤峰市松山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不拘一格、广纳群贤,便捷高效、畅通有序,规范运行、协调推进,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采取“绿色通道”方式为赤峰市松山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4名,引进计划详见《2026年赤峰市松山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资格条件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无学术不端行为;

5.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2008年7月7日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8年7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3周岁(1983年7月7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毕业于国内公立院校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院校(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院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

7.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海外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和身体条件;

9.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及研究方向具体研判;

11.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近3年内从赤峰市内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以及近3年赤峰市内引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以拟录取公告为准);

9.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7月7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宣传引进人才的岗位信息、相关政策。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下载填写《2026年赤峰市松山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于2026年7月7日9:00至2026年7月17日17:00期间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填报岗位对应的引才单位电子邮箱。报名邮件发送后,报名人员要与引才单位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表。

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同步开展心理健康与职业适配度测评,商请公安部门、国安部门核实境外留学及境外表现,结果报送至松山区委组织部和松山区人社局并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对初审结果负责解释。

(三)综合测试

报名结束后开展引进人才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为“人才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

1.人才评价

人才评价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向松山区委组织部和松山区人社局备案后自行组织实施。“人才评价”对报名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进行评价,采取报名人员自评、用人单位复核方式开展;根据“人才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按照引进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经松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比例可适当放宽至1:5。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若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且参加人才评价的人数不足1:3、面试公告发布前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经松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引才计划;出现人员放弃进入面试情况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松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4)面试对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能力素质进行评价。面试成绩保留3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成绩最高且并列的,举行加试。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得分,按照引进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面试后、体检前进行,由引才单位现场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最高学历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松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经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松山区委组织部和松山区人社局。

(七)公示与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签订最低服务期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条件、违反引进程序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对以相关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如有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查实应取消聘用资格者,不予聘用。由此而出现岗位空缺引才单位可视情况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各环节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对失职失责、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松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0476-8466068

监督举报电话:0476-8468004

咨询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期间)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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