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婴幼儿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内蒙古-教师-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鄂托克前旗婴幼儿托育服务指导中心

鄂托克前旗婴幼儿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鄂托克前旗婴幼儿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0 -2026/7/10 17:00

鄂前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鄂托克前旗婴幼儿托育服务


指导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发展托育服务的工作部署,完善鄂托克前旗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婴幼儿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依托鄂托克前旗妇幼保健院设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托育教师,专职负责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与早期发展支持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岗位1名


二、核心工作职责

(一)照护与保育

1.严格遵循国家《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科学开展0-3岁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包括喂养、睡眠、如厕、清洁护理等,保障婴幼儿安全与健康。

2.规范执行卫生保健要求,落实晨午检、消毒隔离、传染病预防等工作,配合卫生保健人员完成常规健康监测。

3.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流程,遵循婴幼儿生长发育规律,培养良好生活与卫生习惯,促进自主能力发展。

(二)教育与发展支持

1.结合不同月龄段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设计并实施游戏、认知、语言、社交、大运动及精细动作等早期发展活动,贴合“医育教一体化”理念。

2.建立婴幼儿成长档案,动态记录发展状况与行为表现,定期进行观察评估,为个性化照护与教育提供依据。

3.参与园区环境创设与玩教具准备,打造安全、适宜、富有启发性的养育环境,支持婴幼儿探索与学习。

(三)家园沟通与协同

1.主动与婴幼儿监护人保持日常沟通,及时反馈照护、教育情况,解答育儿疑问,传递科学育儿知识。

2.协助开展家长课堂、亲子活动等家园共育项目,构建信任、合作的家园关系,提升家庭育儿能力。

3.配合中心完成托育服务宣传、科普推广等工作,助力提升区域托育服务知晓度与认可度。

(四)安全与应急

1.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全程看护婴幼儿活动,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意外伤害发生。

2.熟练掌握婴幼儿常见急症、意外伤害处理流程,参与应急演练,遇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并按流程上报。

3.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与同事协作完成班级管理及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用人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从业记录。

2.年龄22-40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适应托育工作强度。

3.热爱婴幼儿照护与教育事业,富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与亲和力,尊重婴幼儿个体差异,具备良好职业素养。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

(二)专业与资质要求

1.学历与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发展与教育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资质证书:持有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证或保育师证(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能力要求:熟悉0-3岁婴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及早期教育基本方法;具备良好沟通表达能力,能有效与婴幼儿及家长互动,开展家园沟通;掌握基本应急处置技能,具备安全防护与风险防范意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能规范填写照护记录、成长档案等资料。

(三)优先条件

1.优先考虑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者。

2.有1年及以上托育机构、早教机构或幼儿园0-3岁婴幼儿照护/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并可适当放宽学历。

3.接受过托育机构保育、早期教育等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者优先。

4.具备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特长,能丰富婴幼儿活动形式者优先。


四、招聘流程

1.报名:请于2026年7月10日(本周五)17:00前,将《婴幼儿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资质证书、工作证明等)复印件,统一送至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2楼办公室。

2.资格审核:中心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笔试及面试环节,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实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专业能力、实操技能、沟通能力及职业素养,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五、试用与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薪酬待遇参照鄂托克前旗妇幼保健院相关标准执行,具体待遇面议。

3.提供清晰职业发展路径,支持参加托育、学前教育等领域专业培训,助力专业能力提升。


六、报名材料清单

1.《婴幼儿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证、保育师证等资质证书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可书写一份简历)。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收通知,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谨防诈骗。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904772640

(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附件: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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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乌日娜

编辑:杜娟

初审:乌日娜

复审:王仁锦

终审:曹娜

供稿:婴幼儿托育中心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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