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9人33个岗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23〕19号)、《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字〔2024〕26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等规定,现将鄂尔多斯市本级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39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鄂尔多斯市本级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需取得全国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26年7月1日前毕业的在校生)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6.年龄条件:以《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岗位表》中30周岁以下即1995年3月27日(含)之后出生,35周岁即1990年3月27日(含)之后出生,38周岁即1987年3月27日(含)之后出生,40周岁即1985年3月27日(含)之后出生。
(二)其他要求
1.符合《岗位表》所列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所有引进岗位均不接收以第二学位、辅修学位报考;
2.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结果;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