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现将巴彦淖尔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巴彦淖尔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计划招聘3人,聘用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由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一管理、乡聘村用。具体岗位、招聘人数等,详见《巴彦淖尔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人员范围
(一)2025年医学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含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二)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含内蒙古自治区招募派遣到外省的)、“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并于2025年培训合格的。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市乡村医生工作。
(二)学历及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包括中医学、民族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且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日(不含)至2008年2月2日(含)期间出生的,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