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内蒙古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2009年,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自治区直属国有金融企业,自治区本级财政为第一大股东。目前,全行设立持牌机构总计174家,包括14家分行,1家直属支行,169家网点,1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覆盖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兴安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11个盟市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根据人才强企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进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层正职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内蒙古银行总行数字金融部总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统筹全行数字管理应用及数字化转型创新,制定数字金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银行渠道的开发及运营管理,电子Ⅱ、Ⅲ类账户管理,电子商务合作及场景平台建设,负责全行数据资产管理、监管报送和数据治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同内蒙古银行银行企业文化,忠实履行本行员工义务和岗位职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现代银行管理、国家经济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
3.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实践经验丰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对市场和风险敏锐,熟悉数字金融,互联网金融业务特点,具备较强的推动数字化转型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开拓创新、沟通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端正品行,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具备担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独立性。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