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个岗位
内蒙古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2009年,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自治区直属国有金融企业,自治区本级财政为第一大股东。目前,全行设立持牌机构总计174家,包括14家分行,1家直属支行,169家网点,1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覆盖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兴安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11个盟市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开展2026年春季校园招聘工作,诚邀有志于携手内蒙古银行共同发展的人才加盟。内蒙古银行始终坚持人才强行、人才兴行,坚持以开放的心态吸纳人才、用好人才,为各类人才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实现人才与企业同成长、共发展。
一、招聘数量及工作地点
共招聘30人,拟从事运营、营销等方面工作,工作地点为呼和浩特分行、包头分行、鄂尔多斯分行和巴彦淖尔分行。
二、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和2026年应届毕业生。境内院校毕业生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间毕业,报到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院校归国留学生须在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间毕业,报到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有意长期在内蒙古银行发展。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符合内蒙古银行亲属回避的相关规定。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