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26名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6人7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9 09:00-2026/1/23 17:00
缴费时间
2026/1/23 18:00-2026/1/26 12:00
准考证打印
2026/01/29 09:00-2026/01/31 09:00
笔试时间
2026/1/31 09:00-11:30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高素质专业化人员力量,根据岗位空缺和人员需求实际,市纪委监委决定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比选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及数量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26名,其中,留置管理中心8名,综合保障(数据保障)中心18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竞争性比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人选产生范围及条件
(一)比选范围
乌兰察布市各级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财政供养的(含参公人员)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包括副科级干部、工勤人员)。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比选录用后转为事业人员。
(二)比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综合能力和业务能力,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
3.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日),上一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4.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比选岗位、年龄、所学专业等具体要求参照岗位需求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或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比选考察前任职试用期满转正的、服务期已满的可视为具有资格);
4.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