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1人16个岗位
为缓解我院医疗卫生人才资源紧缺现状,经赛罕区医院院务会、支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人。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
人员管理
本次所招聘的自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热爱党的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未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
2.年龄要求:报考岗位不同,年龄要求不同,具体年龄要求按照《岗位需求表》报名。报考考生应在18周岁以上即2008年1月4日(不含)之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1月4日(含)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月4日(含)之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月4日(含)之后出生。
3.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二学位专业不得用于报考相应岗位)。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学科、其他条件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和卫生健康工作需要。
6.如岗位表中无特殊要求,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须在2025年12月31日(含)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2026年及以后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机关、事业单位的列编人员及总量管理(备案制)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