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23〕19号)、《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字〔2024〕26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等规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2名。具体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需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26年7月前毕业的在校生);
4.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5.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即1990年1月4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即1980年1月4日之后出生);
6.符合《鄂尔多斯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岗位目录》所列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所有引进岗位均不接收以第二学位、辅修学位报考。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