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2个岗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4】21号)、《内蒙古自治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辖区消防工作实际,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4名男性专职消防队员。其中:专职消防员8名,消防车辆驾驶员6名(具有B2及B2以上驾驶证)。如驾驶员未招满,则驾驶员剩余岗位转为专职消防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消防救援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公告发布前具有赤峰市户籍;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专职消防员年龄为18至31周岁,即1994年12月24日至2007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部队退役士兵、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持有A1、A2或B2驾驶证的驾驶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3周岁,即1992年12月24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人员;(4)被开除党籍、军籍、公职人员;(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6)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9)有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腰椎间盘突出、癫痫病、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10)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