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01
企业基本情况
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作为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控股子公司,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白音华经济开发区,主营锌冶炼业务。公司自2007年成立以来,已具备雄厚实力,注册资本金达16.88亿元,总资产17亿元,拥有年产锌锭12.5万吨、硫酸21万吨的产能。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设有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累计荣获43项专利,是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
02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确保招聘流程规范、透明,选拔出真正契合公司发展需求的人才。
03
招聘组织架构
成立专业的招聘工作小组,成员涵盖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用人部门负责人。
(一)人力资源部
负责统筹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收集整理报名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及面试安排等工作。
(二)用人部门
明确岗位需求,参与面试环节,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进行精准评估。
(三)纪检监察室
全程参与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正性。
04
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05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职业信誉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职业记录;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以及适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人员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任职期间,对工作单位造成过重大失误或导致重大损失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形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