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4个岗位
为满足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40名,均为男性。其中:灭火救援员30名(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15名、退役士兵10名、社会青年5名),消防车驾驶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灭火救援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9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0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8周岁(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辽宁户籍或辽宁常住人口;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态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九)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十)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