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公证处公证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岗位及人数。
公证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独立受理和办理各类公证业务;
2.负责审查申请人的身份、资格及证明材料,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3.依法起草、出具公证书,并保证公证书的质量;
4.解答公证法律咨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5.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6.工作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南平市政府所在地)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证事业;
3.具有良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具有公证员执业证;
2.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精通公证业务、熟悉电脑及相关业务软件操作、能够独立办理公证;
3.年龄25--63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六)《公证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证员的情形;
(七)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三区,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99-5825148;18039776619。
3.报名方式及要求:(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将公证员执业证发至邮箱gg@jyqsfj.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2)现场报名。带上公证员执业证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公证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谈话问答方式综合评判。最后按面试情况(不用笔试),确定招聘对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非编制工作人员,公证员具体薪酬待遇面议。同时,根据劳动法等规定享有公休、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其他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公证处负责解释。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公证处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