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6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工作需要,决定组织2026年黎明职业大学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实行“长期接受报名、每季度不定期组织考核”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长期接受报名,学校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直接考核,招满即止。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年龄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
通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报考的在报考人员招聘考核前,由我校对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其中持有由人社部门颁发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或经人社部门审核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程序从简原则,认定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上述情况的,由我校职称聘任委员会按照同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对报考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资格认定。认定通过的,方可参加考核。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