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一、单位简介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系福建中医药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集预防、医疗、康复和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省属公立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名医荟萃、专家云集,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学科专科特色鲜明。拥有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8个省级重点专科,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及流派传承工作室20余个。是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专业基地、福建省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博士后进站。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医学、中医学、分子生物学或药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经医院学术评议,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三区或IF>3.0的期刊发表1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
(2)在《期刊引用报告》JCR四区期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或EI来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PKU)》或CSCD(核心库)来源等期刊上发表2篇与研究方向相关论文(不含综述及导师经验)。
三、博士后待遇
(一)经费待遇
1.人事工资关系和个人档案转入我院、全脱产在我院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个人年薪不低于30万元(含政策性补贴)。
2.博士后在院期间计算工作年限,全脱产博士后取得的教学科研等业绩可享受我院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全脱产博士后成功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福建省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A类)等上级项目,若文件中明确规定该项目资助经费含有博士后日常经费(可用于博士后工资支出),可在院内个人年薪的基础上叠加享受。在职博士后成功申请上级项目,若文件中明确规定该项目资助经费含有博士后日常经费(可用于博士后工资支出),可由基地按照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