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6年宁德市职业教育集团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的复函》(宁人社函〔2025〕226号)文件精神,宁德市职业教育集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应在资格复核时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内容为:“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则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5.岗位所需证书:一是2026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三是除上述情形外,岗位所需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但此类对象须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行文批复并聘用。计划表中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二)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未满1年的人员(含调动后聘用情形,不含成建制划转对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