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度第一季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厦门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度第一季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84人9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26 -2026/4/17

根据工作需要,厦门市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8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期间出生);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年龄放宽至40岁(1986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招聘体格条件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检查标准执行,《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身高不低于165CM,BMI值介于17.5至30之间)


4.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因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拒服兵役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曾在本支队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离职不满3年的;


(8)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的;


(9)隐瞒影响履职的重大过往病史、评残情况、伤病或不良政治倾向等情况的;


(10)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次厦门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84人。其中思明区消防救援局2人、湖里区消防救援局6人、海沧区消防救援局5人、集美区消防救援局19人、同安区消防救援局6人、翔安区消防救援局46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见附件2)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岗位月薪7000元起(含五险一金);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月薪7500元起(含五险一金);


(2)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3)依据《应急管理部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记功嘉奖表彰;


(4)部队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或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工作年限经审核通过后,可折算工作时长纳入工龄。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扫描底部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止24:00止。每人限报1个岗位,同时报两个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核,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列入考核测试范围。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审核的,相关材料复印留存备档,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延长招聘公告时间。


(一)理论、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总分100分,测试项目为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政府专职消防员执勤战斗员及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


(二)岗位适应性测试。报名执勤车辆驾驶员岗位设置道路驾驶、倒桩、侧方停车等驾驶科目岗位适应性考核;报名战斗员岗位设置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高空、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考核。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为判定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三)面试。由厦门市消防救援局组织,根据报考岗位的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量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则面试不合格,予以淘汰。


(四)心理测试。组织入围对象(含入围候补对象)进行心理测试,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入围对象确定原则:以报考各岗位的考核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比例确定入围对象,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量20%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对象。如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


(五)体检和政审。组织入围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厦门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予以淘汰。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结果后3天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2)政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应根据《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见附件4)要求配合审查,不配合审查、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


(3)体格检查、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从入围候补对象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资格审查、考核测试成绩、体格检查、政审、心理测试均为合格的考生,评定考生总成绩,拟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消防”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视为取消录用,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


(八)岗前培训。统一组织招录对象开展为期90天全封闭性的岗前培训,重点开展队列训练、体能训练、技能训练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和条令法纪教育及驾驶技术培训、消防车技术培训;岗前培训期满,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表现良好,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应聘人员应根据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查材料。⑴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⑵最高学历证明(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职高、中专、技校、高中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彩色扫描件);⑶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复印件;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原件;⑸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线上开具);⑹驾驶员岗位需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⑺驾驶员岗位需原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提供无重大交通违章处罚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可网上办理)。


(三)招聘办咨询电话:0592-530222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录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凡是符合条件人员皆可报名,不收取报名费、介绍费等与招录工作无关的一切费用。


(三)厦门市消防救援局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录信息,并对招录享有最终解释权。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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