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10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用人单位工作的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为9个县直单位公开选调14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计划
岗位及计划详见《南城县2026年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小学在编教师。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
3.具有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行政管理能力;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
5.报考人员需属在编教师,且在本县教体系统工作满3年及以上,其中特岗教师须转正入编后在农村再任教满3年方可报考,定向师范生、省招教师须满五年服务期后方可报考;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等级合格及以上;
6.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凡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者;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最低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并在组织处理影响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参加选调的。
三、选调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选调条件者均可到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每人限报其中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经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5月29日(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须填写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南城县2026年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详见附件2,电脑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2002年及以后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2002年之前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
③其他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证明一份、同意报考证明一份(附件3,须本人编制所在学校及县教体局签字并盖章)。
本次报考不接受委托报名。
4.联系电话:0794-7222223(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0794—7254936(教体局人事股)
5.纪律要求: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的教师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尤其是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况);学校校长必须根据学校实际教师岗位的需求确认是否同意报考,对其审核并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将提交纪委监委严肃处理。选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
(二)选调考试
本次选调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时间为10分钟。
1.笔试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26年6月12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5:00)到县人社局402室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6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报考岗位1:3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面试评委组成:聘请专家组成
(4)考生面试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成绩为100分,5个评委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的3个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小数点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确定入闱人员
1.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为最终成绩。
2.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最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者,按教龄长者优先;如教龄相同者,按年龄长者优先)。(教龄与年龄的时间以档案认定为准)
3.岗位面试入闱人数如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在确定录用人员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及公示
入闱人员经政审(主要调阅拟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重点考察选调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如出现拟录用人员不合格,以本岗位依次递补,递补结束并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调剂及公示
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进行选岗补录,补录人员经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天,一经公示不再进行补录。
四、其他要求
拟选调录用的人员,由人社、教体、编办等部门为其办理正式调动上下编手续,工资结构按重新聘任的新岗位计算,由县财政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发放。如经公示拟选调录用人员无故放弃,五年内不得评优评先,也不得参加职称评聘及岗位等级晋升。
五、本选调公告由南城县选调工作协调机制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协调机制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