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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的公告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6人2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0 08:30-2026/7/27 17:00

为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充实基层就业服务力量,根据《关于配备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的通知》(吉人社联[2026]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共计36名。具体岗位分配及职责详见《梨树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5月10日《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标准认定),满足以下七类人员之一即可: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信)》记载为准)。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注:报名前须先进行失业人员登记,然后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失业人员登记在梨树县政数局(政务大厅)三楼人社窗口(咨询电话527123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户籍所在地(以乡镇、街道为辖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完成认定后出具《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三、招聘条件

1、2026年7月10日前户籍在四平地区所辖各市、县(区)。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从事过或正在从事人社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0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报考者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如下:

1、梨树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就业服务专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蓝底)。

5、《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三)报名地点

梨树县就业服务局二楼会议室(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五、招聘考试

1、笔试。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凡报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3、总成绩。最终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最终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则对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按照成绩高低进行调配。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察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或不符合政审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不再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聘用。


八、补贴标准及聘用期限

1、人员待遇。按照吉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870元/月,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补贴按现有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执行。

2、聘用期限。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订,聘用期限为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3年期满后聘用协议自动解除。在岗期间,如果国家及省、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聘用期限,按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九、监督及管理

社区就业服务专员由社区使用,业务上接受人社部门指导。日常管理由所在街道(乡镇)和社区负责,并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协议,并及时向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报备,停止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或创业(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2、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死亡的。

6、其他不适宜继续工作的法定情形。


十、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如电话不通,发送微信或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4、本公告由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434-5288055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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