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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公益性岗位劝导人员的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公益性岗位劝导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1 -2026/7/22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将交通安全劝导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加强管理发挥作用的通知》(涪区交安办〔2021〕2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安委〔2020〕8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三化六体系”建设,从源头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压降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劝导员队伍建设管理,提升岗位薪酬保障水平,持续稳固全镇交通安全形势,结合《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镇面向辖区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公益性岗位劝导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实行多部门联合审核、分级把关流程的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马武镇保安村一级交通安全劝导站公益性岗位劝导员,共计1名。


三、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政治素养与道德品质良好;

2.身体健康,能完全适配劝导站户外值守工作,具备较强群众服务意识与工作责任心。

(二)身份限定

仅限重庆市户籍十类就业困难人员,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十类人员范围:

1.登记失业、离校未满2年高校毕业生(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

2.脱贫人口;

3.登记失业满3个月“4050”人员;

4.低保家庭成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持证残疾人;

7.刑满释放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

9.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

10.退役军人。


四、劝导站日常管理与工作规范

(一)日常考核管理

由镇道路安全办公室(镇道安办)统筹劝导员日常管理,建立常态化考勤、月度考核机制,每月通报出勤、工作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核心依据。

(二)业务培训要求

新录用劝导员统一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学习文件包括:《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161号)、《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涪府办发〔2015〕48号)、《涪陵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涪陵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安办发〔2015〕37号)。

同步培训交通违法识别、标准化劝导流程,熟练掌握看、查、劝、宣、纠、报、封全套工作操作规范。

(三)在岗值守时长标准

一级劝导站每周在岗不少于5天,每日在岗时长不低于6小时,严格执行市、区统一值守时段:

1.7—9月:上午7:00—10:00,下午16:00—19:00;

2.其余月份:上午7:30—10:30,下午14:00—17:00;

3.每周增设1次早晚勤务:早勤提前1小时到岗,晚勤延后1小时离岗;每日值守按规定上传劝导信息及图片。

春运、法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全体劝导站全员每日在岗值守;各村(社区)统筹村社干部轮岗辅助劝导,相关轮岗补贴由村(社区)自行保障。

(四)现场劝导操作规范

工作期间劝导站隔离横杆常态关闭,对过往车辆逐一劝导检查登记后放行,严禁长期敞开横杆、不劝导直接放行;遇车流拥堵时,可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疏导通行,同步做好日志记录。

(五)人员退出管理机制

镇道安办每年与劝导员签订责任书,并建立健全劝导员退出机制,对多次违反工作纪律、在岗履职不作为人员及时清退,同步补充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责任心强的人员顶岗。


五、招聘实施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1日—7月22日;

2.报名地点: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

3.咨询电话:023-72732928;

4.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1份;高校毕业生携带毕业证、退役军人携带退伍证,其他对应身份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现场填写《马武镇招聘交通劝导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二)联合资格审查

7月23日,由镇党建办牵头,联合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马武派出所开展资格联审,核查报考人员就业状态、户籍身份、学历、政治表现等信息,审查不合格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三)镇党委集体研究

结合资格审查、实地考察综合情况,提交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与薪酬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马武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设置15天试用期;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若隐瞒身份、就业等关键信息,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结合全镇交管工作需求、个人年度考核绩效、本人就业意愿,双方协商一致可依规续签,聘用总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3、薪酬社保标准:按照涪陵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岗位工资,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工资中代扣。


七、其他说明

本招聘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马武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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