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重庆-重庆市-公务员-遴选-2026-行政事业编-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涪陵区委员会组织部

重庆市涪陵区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公务员招考信息

招聘17人1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1 09:00-2026/7/15 14:00
准考证打印
2026/7/18 09:00-2026/7/19 09:30
笔试时间
2026/7/19 09:00-2026/7/19 11:30
成绩公布
2026/7/21 -2026/7/21 16:00
面试时间
2026/7/26 -2026/7/26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涪陵区内组织开展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计17名,详见《重庆市涪陵区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

1.全区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区区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全市市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涪陵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涪陵区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非初次调整单位的选调生)报名的,还应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的可合并计算年限)。

4.公务员(参公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公开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可直接报名。若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须由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向区委组织部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审核同意,方可报名。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后,与职位要求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1日上午9:00至7月15日下午2:00。报考前,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职位表》,慎重选择拟报考职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中“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fl.gov.cn/zfxxgk_206/fdzdgknr/zkly/),点击“涪陵区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及以下)。

3.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重庆市涪陵区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以电子图片的形式(扫描或拍摄,jpg格式,单张图片200K及以下)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4.完成上述步骤后,进行职位提交。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相应后果,由考生负责;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方便报考者了解各职位的报名情况,将于2026年7月13日下午2:00左右,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其他时间不再公布,待报名结束后再公布最终报名情况。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降低比例或递减遴选职位指标,不能形成差额的,取消遴选职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遴选职位,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调剂到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区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报名推荐表》等,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于报名1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2026年7月16日中午12:00前修改报考信息,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报名人员只进行了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将不予资格审查。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从遴选报名开始到遴选转任手续办结,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或职务职级层次高于报考职位要求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打印报名信息表和准考证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26年7月18日上午9:00至7月19日上午9:30期间,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按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面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例合成;没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7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26年7月21日下午4: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划定。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面试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出现的缺额,从同一职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递补轮次由区委组织部确定。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考生准考证、网上报名信息表。

2.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且填写完整的《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材料、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公章)1份;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公章)1份。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6.2019年及以后招录的选调生需提供到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7.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如支部党员证明、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遴选职位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测试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试要点及能力要求等见《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试大纲》(附件4)。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日期为2026年7月2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比例及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或在面试当天,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可降低比例或减少遴选职位指标,不能形成差额的,取消遴选职位。

3.公布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该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涪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一)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比该职位遴选指标多1人的方式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选派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标准有其他要求的,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要求执行。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按照考察结果1:1等额确定。

体检参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任职人员,人员名单在涪陵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以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报名人员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023)72813165

考务安排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72220126

(咨询时间:2026年7月11日—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职位表.xls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