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公开招聘
为扎实推进三合镇卫生院工作,充实卫生人才队伍,经三合镇卫生院支部大会及办公会研究,并报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为公共卫生岗1名。
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资格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及以下,专业为公共卫生类,取得公共卫生医师资格证。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高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在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报名及资格初审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方式进行,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6年7月8日9:00—2026年7月10日17:00。2.报名方式:将《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卫生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380161475@qq.com。3.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3-81674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1.时间:2026年7月11日(9:00—12:00、14:30—17:00)。2.地点:璧山区三合镇平安三路22号四楼办公室。3.所需材料:(1)《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卫生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重庆市户籍居民、在渝登记居住的市外户籍居民都可在“警快办”平台在线申办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选择在线下载或邮寄到家。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并发送“无犯罪记录证明”关键字至公众号后台。收到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链接后打开链接,也可在“警快办”主页“常用服务”事项中选择办理,在页面经过实人认证后即可在线自助办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为结构化面试。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由办公室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与医院综合管理有关的相关知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满分100分。2.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办公室通知为准。笔试时间40分钟。3.笔试成绩将在三合镇卫生院院务公开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到场或电话查询。
(二)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的两项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未达到面试预定比例的,将全部进入面试环节。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招聘单位发放的《面试通知书》。3.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开考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2.未开考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3.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笔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相应职称、相应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三合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我中心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要求执行。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采取实地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人次,且递补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等有关事宜,在三合镇卫生院院务公开栏张贴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通过笔试、面试并身体健康的人员,经三合镇卫生院支部大会及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合镇卫生院院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参照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相关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其他
(一)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卫生院解释。
(二)报名咨询电话:023-816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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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组织人事科
编辑:熊悦
初审:姜怡
复审:李晶
终审: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