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2人69个岗位
湖南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智造谷”、湘江湾智能制造产业走廊核心区,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湖南省一本招生单位。学校坚守工程教育75年,积淀深厚,为国家输送了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万余名。
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标兵校园”,现有19个教学科研单位、49个本科招生专业、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学校是我国最具工程应用特色的省属高校之一。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工程教育改革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工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学风端正,具备成为大学教师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素质及其他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