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2个岗位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学生工作队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年校内选聘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专职辅导员17人,选聘对象分为两类:
第一类:面向全校在编教职工选聘,计划选聘5人;
第二类:面向经学校公开招聘入职的合同制用工,计划选聘12人。
二、选聘条件
(一)在编教职工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二)合同制用工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且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者,须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和学生处推荐;
5.须有不少于一学年的学生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3日。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填写《2026年校内选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申请表》(附件1)。7月13日下午16点前,将《2026年校内选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zzlyxsc@163.com,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103办公室。报名人员必须征求所在部门意见,经所在部门同意后方可提交申请。
(二)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由纪委、人事处、学生处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教工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本科、研究生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4日上午10点,地点设在行政楼114会议室,现场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面试考核
学校成立由纪委、人事处、组织部、学生处及相关学院组成的面试考核工作小组,由学生处组织面试工作。面试主要围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面试情况,面试考核工作小组提出拟选聘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部门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选聘结果提交至人事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人事处将选聘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研究通过后,公布选聘结果并根据岗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部门调动手续。
四、有关说明
1.本次校内选聘专职辅导员的工作内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有关规定执行。管理考核、表彰奖励及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选聘的专职辅导员,按照人岗相宜的原则,参考个人意愿,由学生处统一安排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个人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报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