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统一战线与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力量,规范我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提升宗教活动场所事务治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厅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齐办发〔2016〕4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当前龙江县统一战线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求实际,现面向全县开展公开选调。
一、单位简介
龙江县统一战线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隶属中共龙江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为股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统一战线政策宣传、民族宗教事务服务、统战对象联络服务、基层统战工作指导等职能。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龙江县统一战线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4名。岗位信息详见《龙江县统一战线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不含卫生系统的县域内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实绩突出;
3.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无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情况;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干部选调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