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3人、管理岗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详见《伊春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2026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3月8日(含)至1987年3月9日(含)期间出生。
5.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