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1人9个岗位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结合用人需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1名,招聘人数、岗位要求见附件1,聘期3年,到期后自动解聘。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鹤岗市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具备岗位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自愿参与公益性岗位工作。
3.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统一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和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2)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公示与聘用。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首页和第7页(认定就业困难)原件及复印件;小程序查询(电子营业执照、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全国住房公积金)复印件;《鹤岗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需到社区认定);《2026年鹤岗市市本级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人员承诺书(附件3)。
报名时间:2026年2月5日至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鹤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一楼(向阳区红军路26号)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需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