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剂科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室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全县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经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剂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药剂岗位,招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毕业,同时须具有药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执业药师资格证。(男士及有医院药房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熟悉医院药房工作流程及药品管理相关规范,能够独立完成药剂科的相关工作。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编人员与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签订合同中约定未满服务期的;
2.因失职、失责等被司法机关、纪委监委依法、依纪处理的违纪、违法等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报名事项
1.通过微信和兰西县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与报名同步,即2026年1月4日--1月13日。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公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兰西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4.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