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各律师事务所:
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力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规定,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重新组建法律援助人员资源库,面向社会律师招募法律援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主要面向注册地在温州的社会律师。
二、报名条件及服务范围
1.报名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2)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法律援助事业,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
(3)执业经历满两年以上,其中参加重大刑事案件办案人员资源库须执业经历满五年以上;
(4)遵守职业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律师执业期间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党纪处分;未因法律援助事项被受援人或公检法等部门有效投诉;未出现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等级为不合格;未曾被清退出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人员资源库;
(5)在刑事、民事、行政等相关领域具备较好业务能力和一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经验,有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经验且近两年法律援助办理案件质量评估优良,或近两年承担较多12348热线接线任务的可优先考虑;
(6)自愿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关法律援助事项的安排和管理;
(7)熟悉计算机基本软件操作。
2.服务范围
(1)参与12348热线值机、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看守所工作站等法律援助窗口、工作站点的值班;
(2)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非诉讼类法律服务;
(3)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培训活动及其他法律援助相关志愿服务工作;
(4)根据要求提供承办法律援助典型案例;
(5)承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刑事、民事、行政援助案件,及时主动联系沟通,并接受案件质量监督;
(6)参加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其他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三、报名方式
报名律师按要求填写《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人员申请表》,经所在律所审核同意后,连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于2026年7月30日前递交至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人:余蒙梦,联系电话:88158287、88372893,联系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温州市司法局409室,邮箱地址:wzflyz148@163.com)。
四、招募说明
1.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报名律师职业资格、执业年限、承办案件情况、值机值班情况、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择优录取法律援助资源库律师。
2.资源库招募工作原则每两年开展一次。资源库内律师实行动态管理,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和运行情况,按照入库和出库的条件对资源库实行动态调整。
3.新招募法律援助人员资源库名单将通过温州市司法局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温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