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关于项目安全部门负责人面向社会化公开招聘的公告-四川-国企-2026-国央企正式-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关于项目安全部门负责人面向社会化公开招聘的公告
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关于项目安全部门负责人面向社会化公开招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3 -2026/7/23

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国有企业蜀道集团下属二类企业、四川路桥重要的主业子公司之一,组建于1993年,注册资金10亿元,资产总额43亿元以上,于2022年与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分公司整合重组。公司拥有铁路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4个,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2个;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5个;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1个。


铁建公司连续多年荣获四川省建筑先进企业、四川省质量信用双优工程示范单位、四川省重点建设先进单位、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并获有中国企业信用“AAA”级认证、中国企业重合同守信用“AAA级”认证,成功入围四川服务企业100强。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所属项目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项目安全环保质量部门负责人:1人

(二)招录要求

(1)基本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个人金融信用风险,与公司无商业利益冲突,未受法律限制就业或相关竞业限制约束,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认同四川路桥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

(2)学历要求

原则上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内学历信息可在国家法定教育信息网查询认证;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备丰富的相同或相近岗位工作经验。

(3)专业要求

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专业可以放宽到学科大类。

(4)年龄要求

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岗位任职要求



项目安全质量 环保部负责人

1.负责建立并维护项目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体系。组织或参与制定各项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

2.负责组织并参与每日、每周、定期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对严重违规行为有权下令停工。

3.负责组织对新入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监督施工员、班组长等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组织和推动“安全生产月”、质量QC小组等各类活动。

4.负责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重点监督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劳动防护用品、施工机械等进场前的验收,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5.负责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改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并配合或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6.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扬尘、噪声、污水等的控制,并督促节能降耗和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7.负责建立并维护各类安全、质量、环保台账,及时准确地报送报表和总结。同时,监督项目安全、环保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原则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安全、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从事相关项目安全管理施工工作满8年及以上,同时拥有4年及以上在央国企等企业从事土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经验;

4.具备同岗位任职经历,熟悉中大型项目运作模式与管理规范;

5.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持有建安、交安等配套安全证书;

6.具备长期野外工作的身体素质;

7.同岗位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持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8.相关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以上要求。

(四)禁止报名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有不良从业记录的。


三、招聘流程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人选、结果公示、正式录用入职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7月23日23:59止。

简历投递或填写完成后,于附件资料处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须附上学信网查验报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地点

公司所属项目部地点。


六、招聘纪律

(一)对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应聘人员录用资格: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条件的;

2.蓄意修改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工作业绩或经历的;

3.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背景调查、体检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应予以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的。

(二)对有下列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人员:

1.指使、帮助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故意泄露考试试题的。


七、其他事项

对通过面试、笔试及社会调查的,原在央企、国企从事工作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须原公司纪委出具廉洁从业意见。

招聘信息最终以招聘单位官网为准。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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