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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平凉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平凉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若干人

报名时间
2026/7/22 -2026/7/28 17:30
准考证打印
2026/7/30 -2026/8/1

招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充实临床护理人才队伍,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现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为非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临床护理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学历条件、年龄限制、招聘人数等详细信息,详见附件《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平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度非事业编制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无不良从业记录。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临床护理岗位工作强度及轮班工作模式。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全部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应回避情形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报名审核、成绩查询、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打印、后续通知公示等全部官方考务工作,通过平凉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系统同步发布、办理,不再另行单独通知个人,请考生全程及时关注,按时完成各环节操作。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7月28日(截至7月28日17:30)。


2.报名咨询电话:0933-8612996。


3.报名方式:通过“报名系统”https://shengjuceping.cn/user/announcement-detail.html?id=11网上报名。


(1)用户注册: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手机号码及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将下列材料以附件形式正向上传报名系统相应栏目内: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正反面;③高中阶段毕业证书;④由就读院校相关部门出具专业、学历及毕业证、学位证获取时间相关证明材料;⑤自大学以来(含大学)所有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⑥对应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护理岗位)、医师执业资格证(临床岗位)。应聘人员须按以上要求将本人所有材料以附件形式分类正位上传报名系统相应栏目内(所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PNG或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M以内)。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和证件原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网上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2026年7月22日—7月28日):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后,在7月31日18:00前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因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或在最后一天报名,因资格初审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关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7月30日至8月1日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一经打印,视为告知。


2.笔试要求: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3.笔试内容:对应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临床实操相关理论、岗位职业规范等专业内容。


4.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划定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净化笔试考务环境:考试过程中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报考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进入考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报考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报考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6.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平凉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系统同步公示全体考生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同步发布资格复审、面试相关工作安排。


所有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随笔试成绩公示一并通知,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面试安排: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通知书即视为知晓相关要求。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


2.面试形式:严格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岗位适配能力、专业知识储备、应急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及职业素养等综合能力。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3.资格复审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本人签字确认,妥善保管,作为面试入场唯一凭证。


1.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成绩核算规则: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多名考生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排名。


3.成绩公示:全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平凉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系统同步公示考生总成绩及最终排名。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微信通知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


3.体检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及复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4.复检与递补: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收到体检结果3个工作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因体检不合格、逾期未参加体检、主动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原则,重点核查考生综合素质及从业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1.政治品行与遵纪守法情况:考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学历与资质真实性: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阶段毕业证、对应岗位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学历及职业资质真实性。


3.个人诚信与职业操守:考生须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在校及从业期间无重大违纪处分、无医疗事故、无职业道德失范行为,自愿承担材料不实、隐瞒信息带来的全部后果。


考察不合格、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造假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凉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实名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环节及后续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非事业编制合同制管理,按照医院薪酬管理制度落实相关待遇。拟聘用人员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主动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医院不举办、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假借本次招聘名义的培训、售卖资料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所有公告、通知、公示、成绩等官方信息,仅通过平凉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因个人未及时查看信息造成的错失考试、错失聘用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居民身份证为考生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全部招聘环节的必备证件,考生需妥善保管,遗失、损毁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入职任何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监督(电话:0933-8612996)。


附件: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平凉市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度非事业编制临床医师、护理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


(平凉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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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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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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