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7人19个岗位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加快推动科技系统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方案》(川科才〔2026〕9号)、《关于做好2026年科技系统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及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科才〔2026〕10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开发了第二批学校层面科研助理岗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科研助理属于社会用工,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岗位管理,采用合同制编外聘用管理,主要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设施运行维护、实验技术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学术辅助、科研财务、科学普及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优先录用尚未就业的2026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已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四)岗位名额与条件
具体岗位招聘数量、条件要求及联络邮箱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发送至所报岗位联络邮箱(附件1),邮件主题注明“科研助理报名+毕业院校+姓名”。
(二)资格审查
二级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面试考核与心理测评
各设岗二级单位自行确定面试形式与时间,完成心理测评和面试考核,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聘人选。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日内公布,报考者请自行查询。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者,可通过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就近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外的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4.递补。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可依次等额递补。
5.我校将同步对拟招用人员进行准入查询。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心理测评、体检及准入查询,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首页(https://www.suse.edu.cn/)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一)合同期限
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6个月劳务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税前每月4000元。学校根据其本人意愿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购买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从其薪酬中扣除,单位缴纳部分由学校支付。
五、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只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官网上进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因应聘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心理测评、体检、递补和聘用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咨询电话:陈老师,17713418682(科学技术处)
黎老师,15729611770(人文社科处)
监督电话:0813-5505870(四川轻化工大学机关纪委)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第二批)
2.四川轻化工大学2026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
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