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兵团开发区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20〕4号)、《关于印发〈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党办发〔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发展实际和用人需求,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以下简称“兵团分区”)现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兵团分区简介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在喀什经济开发区主体园区内划定面积为6平方公里的区域作为兵团分区。2023年,国务院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28.48平方公里(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3.81平方公里)。兵团分区享有兵团级经济管理权限,由兵团委托第三师管理。管委会内设党政办公室、纪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投资服务局、招商局、自贸试验区管理局7个部门。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全方位考察、人岗相适;坚持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和向急需紧缺岗位倾斜的原则。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抗压能力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有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长期在兵团分区工作。
5.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6.年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之日(含当日)。
(三)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招聘的情形,考生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发布公告:2026年7月17日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22:00至7月23日20:00
资格审查:2026年7月17日22:00至7月24日20:00
笔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体检、考察、递补及调剂、讨论决定、聘用环节依次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相关事宜
(一)招聘公告发布渠道
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在“遇鉴唐王城”“三师人社”“国家级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请关注“国家级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微信公众号,相关动态将在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在限定的报名期限内自行注册、登录https://zk.xnrczpw.com/nindex/?ecode=gjjzp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所需个人信息、上传资料。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资料不全、信息不完整、证件材料不清晰等情况均视为无效报名,相关责任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后,将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
所有岗位笔试均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报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及格人数不足1:3的,按笔试成绩实际及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延长小数点后数字,按照由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拟录用人数1:1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
(五)体检
在“国家级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微信公众号公布考核结果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人员统一在三甲综合性医院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察,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确认其报名提交的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凡有证书、资料造假、违反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七)递补及调剂
在确定拟聘用人员之前,如有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环节中因未按要求参加,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不符合录用条件而导致的缺额,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采取调剂或递补的方式补录,实行双向选择且双向同意后进行调剂,调剂岗位不局限于原报考部门;递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所有递补及调剂人员均须符合岗位条件且成绩及格(不低于60分)。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兵团分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后,在“国家级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微信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受理渠道。纪工委办公室负责受理信访举报,核查结果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兵团分区实行全员聘任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标准的80%发放,不享受业绩薪酬,正式聘用后按兵团分区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被确定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关于印发〈图木舒克经济技术开发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师党办发〔2021〕36号)、《关于印发〈兵团分区人事管理办法〉的通知》(喀兵管发〔2026〕16号)、《关于印发〈2026年兵团分区薪酬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喀兵管发〔2026〕17号)执行。
六、监督与回避
本次招聘由兵团分区纪工委全程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相关规定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任资格;对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3.请考生服从考务安排,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和公布的地点参加各项考务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名信息与应聘资料不一致、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考务安排,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国家级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6.本《公告》由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8-2210513
监督电话:0998-2593671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习老师17726883616(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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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来源: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责编:马香丽校对:张远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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