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9个岗位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为满足承德市第四医院(承德市精神病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承德市第四医院(承德市精神病医院)公开选聘岗位10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承德市第四医院(承德市精神病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表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8周岁(1987年7月21日至2008年7月20日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进一步放宽;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了解此次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
3.岗位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进行设置。历次研究生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二级学科6位代码)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其他国内院校考生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二级学科6位代码)一致。
学历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但专业代码不完全一致的,视为同一专业。
4.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7月20日(报名第一天)。
6.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6年7月15日通过双滦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lq.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双滦区卫生健康局5楼会议室(承德市双滦区滨河大街21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岗位信息表》中的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1)《承德市第四医院(承德市精神病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的原件,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照片要求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附件2);
(2)《承德市第四医院(承德市精神病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的原件(附件3);
(3)本硕博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主要内容为:“XXX同学于XX年XX月考入XXXXXX学校XXXXX院XXXXXX专业学习,拟于2026年XX月毕业,特此证明。”(《证明》需加盖毕业院校或所在学院公章)。国(境)外学校的上述材料还需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4)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位获得者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正面二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好姓名);
(7)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仅指所列国内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1在校期间所学全部课程证明;2研究领域证明;3学科专业证明材料原件,并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原件;
(9)报名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考(附件4);
(10)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场资格审查
在面试前,结合报名情况,由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
资格审核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314-4042421
(四)面试
1.面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本次面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均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考点统一公布。为确保选聘质量,此次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医学专业知识、医疗服务能力、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
5.面试要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各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1.退役军人;2.烈士子女或配偶;3.学历(学位)较高者;4.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和相对应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报名第一天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精确到月);5.研究生阶段在校期间取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和奖励累计分高者(根据档案中记载每个记1分,不分层次高低)。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由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2.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递补不超过3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双滦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l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被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考核等重要时间节点,凡未经允许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选聘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各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在2026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尚未取得的待取得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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