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简阳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四川-成都市-简阳市-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简阳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中心)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简阳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简阳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5 08:30-2026/7/21 17:00

【招聘】简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简阳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发布时间:2026-07-15浏览:21次


发布时间:2026-07-15浏览:21次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简阳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中心)


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岗位名额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共1名,详细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1)年龄:年龄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7月15日)。

(2)学历或学位、专业及资格证:应聘人员本人所获学历学位、有效毕业证所载专业、资格证等应分别与拟报名岗位的“学历或学位”“专业条件要求”和“其他”栏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名条件者,请勿报名,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3)“专业”是指具体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4)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7月14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因违纪违规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聘,或被退回劳务派遣机构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1834467687@qq.com,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上午8:30至2026年7月21日下午17:00。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整提供报名材料(含补充、更正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咨询电话:028-27345397。

2.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应将所有报名材料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应聘简四院”命名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的邮箱。

(2)报名所需材料

①《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填写完成后打印纸质版,“应聘人签名处”须手写签名后并扫描上传;

②个人简历电子版;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不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电子版原件。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名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执国外、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以上证明材料提供电子版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报名提醒

(1)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资格证等,应与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2)禁止通过第三方平台(如招聘网站、中转链接等)提交报名信息,以免信息泄露或格式混乱,未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无效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提及有关人员遵照相应通知精神实行同等对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我院将根据应聘者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上发布,资格初审通过才算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以及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准予考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等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三)岗位调整

1.同一岗位拟报考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后,在“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上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或调减招聘人数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2.若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考试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算。

1.笔试成绩总分100分。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依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所有符合条件考生均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等能力及仪表举止。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3.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4.参加笔试、面试,均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

(五)体检

1.考试工作结束后,将在“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上公布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1:1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组织相应人员进行一轮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无特殊情况,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其他特殊要求执行;

5.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组织相应人员进行一轮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2.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组织相应人员进行一轮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正式用工关系。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证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编外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1.用人方式:由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简阳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中心)直接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试用期及工资待遇按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公告信息均以“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公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笔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简阳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晋老师咨询、监督电话:028-27345397

附件:1.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简阳市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简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14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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