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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4 10:00-2026/7/27 18: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公益一类 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30号 研究我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前瞻性以及热点、难点问题,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开展行政管理科学方面的研究;承担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转办问题线索办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问题线索的转办、复查、核实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为准,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5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4日10:00至7月27日18: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2.请报考人员以“姓名+报考岗位类别(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联系电话”为邮件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sczfbgtrsc@163.com。

(二)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XXX同志自评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以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扫描件;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加盖单位公章),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

6.本人业绩成果相关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含论文标题及作者)、正文全文扫描件;

(2)著作:须提供图书封面、扉页、版权页、CIP数据页;

(3)发表的理论或政策文章:须提供报刊报头(含日期、版序)及文章所在版面全文扫描件;

(4)科研项目:须提供能展示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申报人姓名)、承担单位、立项日期的立项通知书或结项证书扫描件;

(5)研究报告或咨政建议:须提供报告(建议)的呈报原文及获得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证明材料;

(6)荣誉或奖励情况:须提供证书或表彰决定(红头文件)扫描件等。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证明个人专业能力水平的材料。

8.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报名材料第1项按照附件2格式提供电子文档(Word版本)和签字后扫描件(PDF格式),第2、3、4、5、6、7项提供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所有材料须清晰可辨。

(三)资格初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等原因影响审查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业绩评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考核总成绩=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设专业能力测试1个科目,主要测试综合分析、文稿写作等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或有违反考试纪律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同一岗位面试入围人员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为3:1,低于3:1则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网上报名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业绩评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业绩成果材料,组织开展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确定为体检人员,其他报考人员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国家和省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通过查阅报考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其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的,应当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是否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聘有关环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6606159、028-86604523

纪律监督电话:028-86606910

附件: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自评材料参考模板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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