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南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四川-南充市-公务员-选调-2026-行政事业编-

2026年度南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6年度南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务员招考信息

招聘11人1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0 -2026/7/16 12:00
缴费时间
2026/7/18 12:00前
准考证打印
2026/7/23 -2026/7/25
笔试时间
2026/7/25

根据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南充市公务员调任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2026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领导职位,详见附件《2026年度南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南充市公务员调任实施细则》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南充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省驻南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县(市、区)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现聘任在七级、八级管理岗位上的领导人员,其中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须现聘任在七级管理岗位上的领导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市、县(市、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3.年龄为4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7月。现任职务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以进入网页)“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7月16日12: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机关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6年度南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并纳入诚信库进行管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选调机关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6年7月18日12: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6年7月23日至7月2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计划。7月20日发布职位调整公告。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6年8月下旬发布,考生可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公开选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由选调机关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聘用或任职文件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选调机关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每个选调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最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该选调职位以外进入资格复审的最低笔试成绩,否则取消该选调职位。

(五)实干实绩评价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要求填报准备实干实绩报告表(模板届时由选调机关提供)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选调机关。考生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选调资格并实施禁考措施,同时追究参与作假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项15分,表彰奖励项40分,通报表扬项10分,工作实绩项35分。选调机关按照《南充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则(试行)》明确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关要求,组建评分组开展实干实绩评价工作,完成后将评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七)体检和差额考察

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干实绩评价得分×10%。选调机关于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和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差额考察、体检对象人数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

体检由选调机关负责,在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选调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选调机关负责。根据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职位职责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着重了解平时工作表现、年度考核和受表彰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时,应当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结合需要可以听取审计机关意见。对按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审计。选调机关要重点对考生实干实绩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查证。

进入考察后,各考察对象排名不分先后。各选调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选的唯一依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选调机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选调机关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顶岗试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八)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为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选调机关决定是否递补。

(九)讨论决定

选调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调任人员,不唯分取人。

(十)公示及调任

市委组织部、选调机关将拟调任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调出、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选调机关将拟调任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审批后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任职培训

选调机关对选调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帮助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新岗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选调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选调机关负责解释(选调机关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17-287518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0817-2810427。

职位表.xls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