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竹市卫生健康局绵竹市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公告-四川-德阳市-绵竹市-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绵竹市医疗卫生机构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竹市卫生健康局绵竹市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公告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竹市卫生健康局绵竹市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35人

报名时间
2026/7/14 09:00-2026/7/16 18:00


根据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控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6﹞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绵竹市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名额

绵竹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招募35名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


二、招募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募对象

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2026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的条件,参照《四川省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执行。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至35周岁(1990年7月14日至2008年7月14日期间出生),以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5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三、工作期限

医疗卫生辅助岗服务时间为1年,服务到期自动解除协议。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资格条件、报名程序、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募岗位主管部门。在招募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名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14日09:00至7月16日18:0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绵竹市剑南街道大南路402号(绵竹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咨询电话:0838-6909019。

4.报名资料:

(1)《绵竹市2026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信息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符合岗位要求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须提供《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四川省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项目人员期满考核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6)户籍在民族地区的,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需提供加盖鲜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通过笔试或面试的方式择优招募,由各招募单位组织实施笔试或面试,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确定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因报名人员弃权、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成绩排名相同的,优先招募户籍在民族地区的,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考生和残疾毕业生。

(四)公示及签订协议

根据体检结果,拟招募人员名单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募单位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