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基层警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平和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及时补充全县公安机关基层单位警力空缺。现将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40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和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应聘人员须依次经报名、资格审核、政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递补和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一招聘环节未通过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下一招聘环节的人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5月29日(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完成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应按照应聘条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交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全面,个人不如实提交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核及政审
在报名截止前,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平和县公安局(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279号)五楼政工室520室进行资格审核。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原件核对后退还;
2.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3.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4.近期白底彩色1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
5.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平和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在完成政审后将纸质政审表连同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
(三)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政审人员方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1.按岗位招聘计划数量的2倍比例,从通过体能测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选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是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人员能否胜任辅警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数量未达招聘计划数时,从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十天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九)递补
招聘过程中,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真实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理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畅通,错过有关通知责任自负,须按要求加入有关微信群,方便招聘单位通知联系。
4.进入面试、体检、聘用环节后,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放弃的,两年内不得报考平和县公安局辅警。
5.未尽事宜以平和县公安局解释为准,联系人:陈警官(15260032110)。
平和县公安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