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3人15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淮南联合大学组织实施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
二、招聘计划
此次学校招聘博士研究生33人,具体岗位信息见《淮南联合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有科研学术不端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补报(按实际接收到报考人员邮件时间计算)。
2.报名方式: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rczp@hnuu.edu.cn,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代码+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3.报名提交材料
(1)《淮南联合大学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材料,具体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本硕博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持海外和港澳台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或聘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扫描件。对于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岗位,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党籍证明材料扫描件(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须注明入党时间)。
(3)提供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期刊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主要代表性论著和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站博士后报考,须提供所在的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我校将审核结果通过邮箱和电话告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中要求提供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凡与报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须由本人亲自参加,不接受他人代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本次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应聘人员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通知。
面试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
体检由淮南联合大学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结果予以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相关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海外和港澳台学历学位的,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
成立淮南联合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554-6862612。
六、相关事宜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淮南联合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