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提升民兵工作质效,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武装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民兵专职教练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参照相关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本次共招聘鼎湖区民兵专职教练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表: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招聘 对象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A01 |
民兵专职教练员 |
从事军事训练与理论教学、财务管理等工作;需值夜班,适合男性 |
1 |
往届 毕业生 |
本科 |
学士 |
金融学(B020301) 金融工程(B020302) 会计学(B120203) 财务管理(B120204) |
18-30周岁 |
具有武装工作相关经验优先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武装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符合基干民兵政治考核条件;
4.能胜任机关业务处理和值班执勤等工作,可以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公文处理能力;
5.凡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为肇庆市鼎湖区民乐大道南9号(区人武部三楼302政工科)。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武装部招聘民兵专职教练员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开具的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单位开具的注明工作年限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片3张。
3.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
考试按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笔试时间、地点及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等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https://www.zqdh.gov.cn/)。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对象。
(四)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要求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https://www.zqdh.gov.cn/)。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鼎湖区国防教育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每年根据军事机关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四、有关待遇
按照鼎湖区政府机关雇员身份享受有关待遇,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报名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3.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4.未尽事宜,可向鼎湖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咨询,联系电话:0758-2961366(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5:00-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