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2个岗位
为充实长春市绿园区消防大队专职消防站灭火救援队伍力量,经长春市绿园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6名,其中战斗员11名,驾驶员5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具有长春市户籍(含外县);
3、年龄要求:
战斗员岗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8年4月15日-2008年4月15日出生),从事过消防工作的或参军服役过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6年4月15日-2008年4月15日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5日-2001年4月15日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招聘岗位人员为男性。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行为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202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6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